2014年5月6日上午11时左右,广州火车站广场有人持刀砍伤过往旅客,警方开枪击中其中一名持刀疑犯,目前该事件已造成6名群众受伤。现场地面有血迹和血衣,警察现已封锁现场。事发时昆明至广州的K366次列车恰好到站。多名目击者称,旅客正在出站时,有手持长约半米砍刀,身着白衣、白裤、白帽的年轻男子忽然开始砍人,数名旅客受伤
继昆明,长沙之后又在广州发生了此类事件,搞到人心惶惶都不敢出门了!
为什么会持续发生此类事件?先不究其背后可能是恐怖行为的原因,看看我们的刑法判决之轻,以前我们的法院判决重的也就是寻衅滋事罪,有的甚至不构成犯罪,行政拘留10几天,这种低成本的犯罪使们犯罪很容易,间接地纵容了他们范罪!最后受伤的永远是我们光头老百姓,如果是在美国,你拿刀在公共场所挥舞,哪怕并没有砍人,警察也可以直接击毙。而中国的警察要等他确定是要拿刀捅了人了才开枪!
对于这种暴力范罪,我强烈建议警察可以直接击毙!为维稳计,为百姓计,都应该这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