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一段内战期间美国对老蒋的“支持”
1946年6月14日,美国国务聊贝尔纳斯向国会提出《军事援华法案》。同一天,签订《长期偿付租借物资协定》,国民党还获得5170万美元的装备和物资。
6月27日,美国国会批准为国民党建立8又3分之1大队空军计划的装备及费用。
7月29日,美国宣布对华武器禁运。6月14日向国会提出的《军事援华法案》和8又3分之1大队空军计划被中止。
同时,英国对南京国民政府实施军火禁运,拒绝了南京国民政府购买枪炮子弹、舰炮、飞机机架等请求。英国外交部宣称:“英国政府的政策是不鼓励中国现时的内战。为了这一目标,只要内战还在持续,我们就不向中国出口任何战争物资”。
8月31日,美国将战后剩余物资折价卖给国民党,中国交付1亿7500万美元。中共提出抗议,美国解释这些是民用物资,车船、食品、被服等。
1947年4月9日,美海军陆战队撤出中国,把6500吨军火交给国民党。
5月26日,马歇尔宣布取消对华武器禁运。
6月27日,美国政府低价卖给国民党军队1.3亿发子弹。
1948年4月2日,美国国会通过了《1948年援外法》,其中有关援华部分,也单独称作《援华法》,援华总额为4亿美元,有1.25亿美元为“特别赠款”可以用于军事,为期一年。
9月,1.25亿军援仍未到位。蒋介石告诉司徒雷登,已经没有军火守住东北。
10月29日,杜鲁门为了减轻国会的压力,把存在日本的700-800吨军火运到中国。
7月下旬,杜鲁门政府提交国会一项旨在援助北约国家及希腊、土耳其、伊朗、韩国和菲律宾的总军援法案,即后来的《共同防御援助法》。法案送到国会后,两院的亲蒋议员提出不给中国军援,就否决法案。政府再次妥协,同意向中国提供0.75亿美元军援。
49年2月,杜鲁门指示艾奇逊“不停止对中国的军援,但要尽可能采取非正式行动拖延启运”。
1950 年4月14日艾奇逊回函国防部,1948年《援华法》军援部分的1.25亿美元余款中“现今正在采办和支付的订货完成以后”, 就不要再从军火库中向台湾供货了。由此可见,48年的军援到了50年还未交完,那么,49年7月国会通过的0.75亿美元军援应该没有交到国民党手里。
结论:46年6月到50年初,美国提供给国民党的军火有47年的6500吨军火和1.3亿发子弹,48年的700-800吨军火和1.25亿美元军火(未用完)。
最后说一下 傅作义投降的直接原因是 美国军火禁运结束后运到北平的第一批武器 开箱后都是废铁,不能用